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办法》(学位〔2020〕25号)、《关于开展2020—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20〕26号)和省学位办《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工作督查的通知》(冀学位办函〔2021〕10 号)等文件有关要求,现将我院参加本次合格评估学位点的《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1)予以公开发布。联系人:赵小军;联系电话:5079612。
附件:
《学位授权点建设年度报告》(2021).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