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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4日 关于申报2022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语言文字研究专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1-14 16:39:15     作者:本站编辑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全国和全省语言文字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语言文字工作的指导性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工作,不断提升全省语言文字工作的科研水平,决定开展 2022 年度河北省语言文字研究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申报对象为我省高校在职从事语言文字工作的相关研究人员。

二、研究范围

该项目主要支持对推动语言文字应用研究发展有重要学术价值的田野调查研究,包括汉语方言本体调查、方言和地域文化等相关的科学研究。项目研究要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注重学术价值、应用价值和社会效益。

三、申报材料和要求

1.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河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研究计划项目业务平台(http://skxm.hee.gov.cn)为本次申报平台,申报指标见平台。计划立项 20 项左右,每项资助经费不超过 0.5 万元。非省教育厅直属高校及民办院校项目经费由学校或其主管部门参照省教育厅资助额度负责落实。

2.各有关高校科研管理部门会同语言文字部门负责专项的申报工作,在上报材料前要充分沟通。根据《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的规定,按照“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的评选和推荐工作。推荐项目名单,应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天(公示内容需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等内容),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处理完毕后上报省教育厅。

3.项目申请人须根据申报指南(见附件)选题,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应规范、齐全、内容真实、思路清晰,论证充分、项目经费预算合理,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一律撤项。

4.对承担省教育厅各类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或同时申报2022 年度人文社会科学其他类项目的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5. 各相关单位务必于2022年2月7日将项目申请书一式两份,A4纸双面打印,汇总表一式一份,由各单位科研科长统一收齐后交至社科处办公室,并将汇总表的电子版及项目申请书的PDF格式(学校名称+申报人姓名)电子版发送至社科处邮箱(shekechu5079484@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贾萍

    电 话:5079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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