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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教育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03-23 15:17:36     作者:本站编辑   

根据河北省考试院 《关于做好河北省2024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河北大学2024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办法》,为做好我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组织工作,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原则

1.确保公平性。加强复试组织管理,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风险可控,健全监督机制,严肃考风考纪,维护考试招生公平公正。

2.确保科学性。合理确定复试比例,科学设计考核内容,严格执行考核标准,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保证招生质量。

3.确保安全性。加强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安全平稳;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

二、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由院长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和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的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监督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和监督本年度的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配合学校研究生院完成招生录取工作。

各招生专业分别成立复试小组,在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具体开展复试工作。

三.复试组织工作

(一)复试资格审查

严把入口关,采取“两识别”“四比对”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和考试资格的核查。

1.考生复试前(至少提前一天)需通过电子邮件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邮件打包发送至hbujiaoyu@163.com,名称以“复试专业+姓名+联系电话”的方式命名,材料要求如下:

(1)考生复试前须按照学院统一安排和要求通过复试平台或电子邮件提交以下复试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PDF格式):

①初试准考证

②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③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

④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及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普通全日制专接本考生须同时提供专科层次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2)参加“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双面)复印件、定向协议书原件、《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等相关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和“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加分项目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工作证明原件,期满考核合格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4)享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加分项目及参加“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复试考生,须在接收复试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人《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复印件(须考生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写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快递寄送至河北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培养目标要求、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等合理设计复试内容,突出对考生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的考查,促进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

包括专业课、外语口语听力、综合素质三方面的内容。专业课题目的考核内容以“教育学院官网-招生招聘-硕士招生”中各专业复试参考书目为准。外语口语听力部分由专业教师现场对话;综合素质面试,包括限定提纲的自我展示,加入既往学业和科研能力审核,以提问方式进行。

设计使用综合性、开放性、能力型的考核问题,涵盖对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科研能力、外语听说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察;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个别学科可以辅以具有可操作性的实践考核;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适当增加加试部分内容测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每门课程满分100分,形式为开卷笔试。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

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②本专业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知识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③外语听说能力;

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考核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包括社团活动)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经历;

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合作能力等;

④人文素养;

⑤举止、礼仪和表达能力等;

⑥心理健康情况。

(3)量化打分标准

外国语(20分),基础理论知识(20分),专业知识能力(40分),综合素质(20分)。

2.复试形式

使用“学信网招生远程面试系统”为主平台进行网络远程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不向考生收取任何费用。

考生复试当天须准备好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原件,以备查验。

考生需自行准备一台笔记本电脑(或台式机外接高清摄像头、麦克风)和一部手机,或准备两部手机。电脑操作系统须为windows7以上版本,应保证稳定的宽带接入。手机应保证稳定的网络且电量充足。复试全过程,考生不得使用任何类型的耳机。

考生复试过程中统一设置“双机位”。“机位一”位于考生正前方,考生应将双耳、双手露出,使复试考官能够清晰看到考生头部、手部情况;“机位二”位于考生侧后方,能够展示考生所处周边环境。

考生所处复试环境应为密闭单独空间,光线充足,安静整洁,复试全过程其他人员不得进入。

我院会提前进行复试模拟演练。关于复试流程、平台使用、设备要求,请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三)复试时间

按照国家规定的时间节点分批有序进行复试,遵循错时错峰工作要求。我院拟定于2024年3月26日、27日对一志愿符合复试条件的考生进行复试,各专业具体复试时间如下:

专业

面试时间

教育史

3月26日(周二)

学前教育学

3月27日(周三)

学前教育(全日制)

3月27日(周三)

学前教育(非全日制)

3月27日(周三)

基础心理学

3月27日(周三)

教育技术学

3月27日(周三)

现代教育技术(全日制)

3月27日(周三)

现代教育技术(非全日制)

3月27日(周三)

教育管理

3月26日(周二)

应用心理

3月26日(周二)

心理健康教育

3月27日(周三)

    预计4月初根据学校统一安排适时开展接收调剂生及复试工作。

(四)专业复试流程

专业复试在学信网远程面试系统中以面试方式进行,正式面试前学院保证面试硬件调试顺畅,落实现场人员工作部署;请复试考生提前完成设备调试。复试流程如下:

1.考场助理向考生发送面试邀请,考生同意邀请后进入面试间;

2.考场助理向考生打招呼,确认考生身份;

3.考官就考试注意事项作相关说明;

4.考官示意考场助理向考生发送试题,考题为系统随机抽取;考生查看试题,并根据所抽试题作答;考官从外国语、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能力、综合素质四方面对考生进行考核;

5.考官宣布面试结束,结束面试后考生端系统不可再次连接;

6.考官在纸质评分表中进行评分,并给出最终复试成绩。

四、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线,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7:3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点)。

具体算法: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总分500分的÷5;总分300分的÷3]×70%+ 复试成绩 ×30%。

以招生专业(方向、领域)为单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总成绩相同,按初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初试成绩均相同,按初试统考科目(外国语-政治理论-统考业务课次序)成绩排序。

五、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复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复试相关内容。对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六、监督和复议

严格按照教育部及河北省有关规定执行复试调剂录取事宜,二级招生学院(中心)和个人不得超越职权擅自制定出台招生政策。

1.监督管理。采用灵活有效的方式,加强招生录取全过程监管,出台有针对性的监管举措,及时纠正组考不规范行为,严防复试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对复试所有环节全程录音录像,保存三年。

2.回避制度。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不得参与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3.考生复议。复试调剂录取期间,各招生复试监督小组接受投诉举报和考生申诉,对反映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提请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决议。

 

监督电话:0312-5079333,监督邮箱hbujiaoyujiwei@163.com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