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类)管理办法》(校教字〔2017〕41号)和《教育学院2020级本科生校内转专业(类)实施细则》等规定,经学生申请,学院审核、考核选拔,现将学生考核成绩及拟录取转专业(类)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4月19日—4月21日,公示期间有任何异议或意见,请于4月21日下午15:00前向学院反映,联系电话:5079336。
_公示___教育_学院拟接收转专业(类)学生名单汇总表.xls
成绩公示.xlsx
教育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