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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关于2020-2021学年春学期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1-02 10:30:00     作者:本站编辑   

2021届毕业班:

为了更好的对本科实习教学工作进行管理,保证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校教学[2017]44号)文件要求,现将下学期本科生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为春学期第1-6周。

二、实习原则: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本年度实习全部采用分散实习。由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结合本专业特点,在学校、教育培训类公司、社区等开展教学、管理、咨询等领域的专业技术工作。

三、提交材料要求:学生需在420日前上交《实习鉴定》(一式两份)(见附件)和《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一份(见附件)。“实习单位鉴定意见”栏必须要有实习单位签字盖章,“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填写。《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的字数不少于2500字,要调整好格式后打印。

 

附件:

   

《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doc

实习鉴定模板.doc

                    


 

教育学院

202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