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根据学校科级干部选任工作规定要求,结合干部队伍建设实际,现将组织开展教育学院科研秘书选任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任岗位及职数
科研秘书,职数1个。
二、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
(一)基本任职条件和资格
基本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应符合《中共河北大学委员会关于2020年科级干部调整选任工作的实施意见》(校党字〔2020〕8号)的有关规定。
(二)岗位任职资格
1.河北大学事业编制人员或校聘人员,具有干部身份;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和服务能力;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5.除上述资格外,还需具备下列资格之一:
(1)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后工作满5年;
(2)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后工作满2年。
三、计算工龄、党龄、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
计算工龄、党龄、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31日。
四、任职意愿报送
请填写《教育学院科研秘书岗位申请表》(附件1)及岗位任职设想(附件2),经所在单位、基层党组织审核后,于11月8日(周二)12:00前报送教育学院,同时将电子版发至tuanwei625@163.com。
报送地点:悦学楼222室
联系人:叶青 联系电话:5079743
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7日
附件2:教育学院科研科长岗位任职设想(模板).docx
附件1:教育学院科研科长岗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