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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大学教育学院科研团队建设方案(试行)
发布时间:2023-05-22 09:30:22     作者:本站编辑   

为进一步加强科研团队建设,优化科研组织模式,提升科研团队素养,培育国内一流创新团队,产出具有重要影响的原创性成果,推进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教育学、心理学学科建设,营造学院良好的学术研究氛围,凝练研究方向,凝聚、培育优秀的科研人才,学院决定建设科研团队。为加强科研团队的管理,确保建设成效,结合教育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建设目标

(一)凝练学科研究方向,培养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领军人物和科研骨干,保持学科研究方向和学术队伍可持续发展;

(二)挖掘潜力,整合资源,提高科研团队承担科研项目和服务社会的能力。

三)力争在“高等教育管理与决策研究”“教育现代化的国际经验与中国式教育现代化路径研究”、“高效率学习科学研究”等领域形成特色品牌,提升学院整体影响力。

、团队组建

(一)团队负责人应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与服务意识,具有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学术科研能力服务社会能力,具有教授以上职称和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的主持经验;

(二)采取自愿申报、学院指定相结合的方式组建团队;

(三)学院支持学科带头人(负责人、教授带头组建科研团队,鼓励跨学科组建团队;

(四)每个院级科研团队核心成员应8人以上(包括团队负责人),校级科研创新团队核心成员人数以学校文件为准。同时每个团队吸纳未在团队核心成员内的教师作为团队一般成员,视为团队核心成员外的梯队建设成员。每名教师不能同时参加2个科研团队,团队成员应分工明确并实质性参与团队研究与服务工作;

(五)各学科的青年教师应该积极加入相关科研团队,团队负责人可指定1名青年教师作为团队秘书,协助团队负责人做好课题研究与团队建设实施工作。

、经费支持

(一)学院积极筹集资金,部分学科建设经费支持科研团队开展研究;

二)学院院级科研团队和河北大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的遴选同期举行。学院初审通过的科研团队将推荐申报河北大学科研创新团队按照评审排序限额申报)。如获校级A类、B类或C类立项,每个团队由学校资助经费10-30万元学院推荐参加校级评审但未获校级立项,视为院级科研团队立项,每个院级科研团队项目每年由学院支持3万元,原则上连续支持3年

(三)经费支持主要用于科研团队学术交流、图书资料、专家讲座与咨询等活动;

(四)具体经费支出办法按学校经费管理办法和财务制度执行。

、管理、考核与激励

坚持过程与结果并重的原则,学院加强科研团队管理、考核和激励,努力提高科研团队建设效果。

(一)学院组织学术委员会、学院教授遴选,或聘请外校专家遴选学院科研团队;经学院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开始研究工作。

(二)学院成立科研团队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术委员、领导班子和教代会代表组成。

三)获得立项支持的河北大学校级科研创新团队需要按照申报书的成果产出要求积极推进团队建设,每年度向学院提交年度工作总结

(四)获得立项支持的院级科研团队,每年度提交年度工作总结,汇报团队科研进展、科研成果与经费支出。对进展不顺利和绩效较差的团队项目,下一年度学院可以停止资助。

(五)获得立项支持的校级或院级团队要积极推动研究工作,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讨论会(以学术沙龙的形式),并提前1周将时间、地点、人员等信息报送学院科研办公室。

(六)在建设周期(3年)内,院级团队要围绕课题产出集中度较高的科研成果,至少完成以下任务1-4项之二。

1.发表和团队主题相关的CSSCI期刊论文SSCI中科院二区以上论文3篇以上;

2.至少获得3和团队主题相关的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

3.获得至少1项和团队主题相关的省部级科研成果奖

4.获得至少1项和团队主题相关的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

5.论文与项目可以相互替换,1个省部级课题可替换1CSSCI论文,1个国家级课题可替换3CSSCI论文SSCI中科院二区论文

6.以上项目或成果均须以河北大学教育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团队成员要遵循学术规范,严守学术道德。

、附则

(一)团队经费以报销形式发放,团队负责人负责经费报销管理。

(二)本办法由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解释与具体执行。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2023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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