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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院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2-11-18 15:34:28     作者:本站编辑   

        根据《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培养工作管理办法(修订)》(校政字〔2020〕34号)文件要求,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河北大学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进度安排,现就我院2023年教育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制定工作细则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了由院长担任组长的河北大学教育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实施细则,落实本学院硕博连读工作。同时成立了考核小组(5人)和监督小组(2人)。

二、报名条件

申请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至少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书面推荐。

3.硕士阶段课程学习进展良好,基本完成硕士课程学习任务,成绩优秀。具体成绩要求由招生学院制定。

4.对科学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严谨的科学研究态度、较强的综合分析能力、创新和独立科学研究能力。

5.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6.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三、选拔对象

1.面向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硕士点进行选拔。

2.我校在读的二、三年级硕士研究生,硕士入学考试方式为统考或推免,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定向类硕士研究生申请硕博连读,须经定向单位批准同意。

四、招生名额

招生计划5人。

五、报名与选拔程序

1.学院制定本学院硕博连读工作选拔细则并公布在学院网站。

2.个人申请。申请人申请的博士专业须与本人所学硕士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报考学院提交学院要求的申请材料:

(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一份(见附件1);

(2)居民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本科及硕士阶段成绩单一份(须加盖所在学院或学校学习成绩管理部门公章);

(4)至少一项英语考试的成绩证明:TOEFL,GRE,雅思,国家英语四级或六级考试,国家英语专业考试,WSK(PETS 5) ,还可提供其他可以证明自己外国语能力的材料作为补充;

(5)获奖证书、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6)申请专业领域内两名专家(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推荐信(密封后提交);

(7)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修计划(不少于4000字)。

3.学科审查。学院组成资格审查学科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根据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材料,对其报考资格、基本素质和科研潜质进行初选,综合初选结果和招生导师的基本意向,提出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名单。复试名单在学院主页进行公示。

4.学院复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确定复试方式,对进入复试阶段的考生进行专业能力考核。内容包括外语水平、专业知识与综合能力三个方面,对学生的学科背景、专业素质、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操作技能等进行全面考核。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申请人成绩达不到60分者视为不合格。

5.学院对申请人的复试成绩审查无误后确定拟录取人选,报送研究生院。同时将拟录取考生名单和其主要申请材料,在学院官方网站上公示一周。

6.研究生院对学院上报的硕博连读生名单及佐证材料(申请表、推荐书、硕士成绩单等)进行复审,符合条件的在研究生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

7.硕士研究生在确定成为硕博连读研究生后,不能参加任一院校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只需按照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的统一安排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博士研究生入学网上报名和确认工作。在次年9月正式注册成为博士研究生。

六、时间安排

1、2022年11月21日(周一)上午11:00前,符合条件的硕士生向学院提交《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纸质版一份及相关材料(科研成果、获奖等)原件、复印件一份,材料上交悦学楼204室任晓艳老师。

2、考核小组面试时间待定,学院将于面试前通知到考生。

3、2022年11月24日前,学院将拟录取硕博连读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示。

4、学院将公示无异议的最终结果报送研究生院审核。

5、2023年6月左右,各类型博士研究生录取结束后,由研招办统一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其它

硕博连读研究生培养与管理过程及其它要求按《河北大学硕博连读工作管理办法(暂行)》及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本细则由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2022年11月17日

附件1: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docx

附件2:河北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专家推荐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