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新时代人才培养模式,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提出“茂春书院”建设计划,以期通过特色化书院制改革,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方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学校、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茂春书院立足以学生学习为中心、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以学生成就为中心、以学生创新为中心、以学生体验为中心的“5SC”培养理念,定位于教育学院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两大课堂互动、互补、互融的载体,是学生在专业课堂教学之外、以师生互动为主要方式、以朋辈学习为主要路径的学习成长平台,推动学生自主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是教育学院党建工作的前沿阵地、学生成长的自主领地、“三全育人”的实践高地。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茂春书院决策机构为院务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包括教育学院领导班子、各系主任、书院副院长。
第四条 院务委员会一般每学期召开1至2次;如有重大问题,也可以随时召开。院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审议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
(二)审议书院机构设置、活动方案、规章制度的制订与修改。
(三)审议书院经费管理和使用办法。
(四)审议书院评优评先事项。
(五)审议导师和管理人员聘任事项。
(六)审议书院其它重大事项。
第五条 茂春书院实施院长负责制,由教育学院院长兼任。院长全面负责书院工作,领导制定书院工作规划并组织制定书院管理的有关规定,主管书院财务工作,做好财务规划与管理工作,主持书院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和支持常务副院长所分管的工作。
第六条 茂春书院设置2名常务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分别由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学院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兼任。常务副院长主要职责是协助院长主持书院学生培养工作、书院内外日常行政事务,制订书院有关管理制度,协助院长开展各类书院有关活动。
第七条 茂春书院配置1名执行副院长,由团委书记兼任;学生副院长5名,分别负责书院办公室、思政品德、体育健康、通识教育、专业成长等职能部门。执行副院长、学生副院长主要负责制定和实施书院的具体活动,包括活动策划、活动实施、活动记录等工作。书院办公室负责草拟书院工作计划、年度总计划以及其他文件、材料以及存档,协助组织有关会议、做好记录以及文件发布,承担书院相关信息的整理、发布,宣传材料的策划撰写,相关网站的管理维护等。
第三章 学生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 凡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全日制在读学生,承认茂春书院组织章程,按照自愿原则选择加入茂春书院。
第九条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茂春书院管理,支持书院建设活动,不断历练自我管理能力。
第十条 学生的权利
(一)对书院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建议;
(二)可根据兴趣自愿选择书院相关学习与实践活动;
(三)在课程与讲座、读书与沙龙、社团与团队等活动中获得公正评价,表现优异者可获得茂春书院相关奖励;
第十一条 学生的义务
(一)遵守书院章程,完成相关活动任务;
(二)积极与老师、同学做好沟通,做好联系和服务工作;
(三)遵守学生行为规范,提升综合素质;
第四章 书院职责
第十二条 茂春书院建立开放的运行机制。包括完善协调沟通机制,搭建“书院—学院”协同育人机制,拓展优质资源整合路径,做好学分制实施方案,完善学生自我治理措施,建立激励性评价制度等。
第十三条 茂春书院充分发挥优秀骨干学生参与管理的积极性,努力使之成为学生自我成长、自我实践的特色平台。
第十四条 茂春书院应对参与活动的学生按照相关细则进行学分或奖励认定,对参与组织的学生按照相关细则进行学生干部或奖励认定,适用于评优评奖等活动。
第十五条 茂春书院应对参与活动的教师进行工作量认定。
第五章 相关平台部门职责
第十六条 茂春书院根据实际需要和精简、高效的原则,建立学院领导联系制度,成立思政品德、体育健康、通识教育、专业成长四大平台。
第十七条 思政品德部以“促进步、树理想”为工作思路,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坚定学生理想信念”为目标,坚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自主开展一系列高定位、深内涵的特色活动。现打造“习思想研学会”“红色经典思享会”和“青马菁英训练营”三个特色教育平台。思政品德部将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要内容,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推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
第十八条 通识教育部以推进通识教育为目标,坚持“以生为本”的理念,汇聚河北大学校内外优质教育资源,主要打造“人文与艺术”“哲学与社会”“科学与技术”与“医学与健康”四大平台活动,通过专业讲座、学术沙龙、实地参观等方式,增加学生知识的广度与深度,拓展学生视野,使学生兼备人文素养与科学素养,最终指向完全、完整的人的培养目标。
第十九条 体育健康部秉持“健康第一”的教育理念,以“自觉、有恒、有趣、育人”为宗旨,以“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为目标,自主开展一系列形式灵活多样、科学有趣、内涵深刻的体育与健康活动,通过健康打卡和竞赛参与,发展学生运动能力、养成运动习惯、提高体育核心素养、感受体育魅力。
第二十条 专业成长部旨在聚焦理论学养——德技修养——学术素养“三养一体”,主要打造“教育典籍研习工作坊”“学术能力培养工作坊”“专业技能创新工作坊”等品牌活动,助推专业人才成长,旨在开阔知识视野、根植教育情节、孕育专业理想、建构知识体系,培育家国情怀、涵养师德师风、掌握专业技能、创新专业实践,培育学术理想、掌握学术技能、促进学术交流、孵化学术成果。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二十一条 组织保障。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成立茂春书院院务委员会,研究书院建设并指导书院开展工作,决策书院重大事务。依托学院领导联系人制度,强力推进学院建设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机制保障。学院与书院要强化协同联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书院办公及活动场所,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等。创新书院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师生参与书院活动的认定与激励机制。
第二十三条 经费保障。统筹学院的学生工作经费和一流专业建设经费用于茂春书院的建设管理,保证书院学生日常管理、学生活动开展,鼓励支持教师带领学生参加各类学科竞赛和科研训练活动。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由院务委员会讨论审定后,经院长签发,报教育学院核准备案后生效。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需经院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表决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的修改,需由院长提出或院务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委员联合提议,方可生效。
第二十七条 茂春书院各项实施细则均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属于河北大学茂春书院。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