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专业分流管理办法》和《教育学院2021级教育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规定,教育学院成立了专业分流领导小组和监督机构,认真开展了2021级教育学类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现将分流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2月23日-2月25日,如有异议,请与学院专业分流监督小组联系。联系人:刘培培,电话:5079332。
教育学院
2022年2月23日
2021级专业分流结果..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