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实习是本科教育十分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的对本科实习教学工作进行管理,保证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河北大学本科教学实习(实训)管理办法》(校教学[2017]44号)文件修订稿要求,现将下学期我院本科生毕业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实习时间为春学期第2-7周(2022年3月7日- 4月17日)。
二、实习原则:集中实习为主,建议同学们优先考虑学院安排的集中实习。考虑到毕业生的就业需要,允许部分学生自主联系与专业相关的单位开展自主实习。为了保证学生安全,规范实习管理,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需要应征得家长同意并填写《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申请表》(一式两份,学院和实习单位各留存一份)及《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经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自主实习。
自主实习学生应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及安全条例。实习期间注意安全,不得参加与实习无关的活动,并应主动保持与校内、外指导教师的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情况和实习中存在的问题,接受检查和指导。学院将定期与学生所在实习单位联系了解学生实习情况。
三、提交材料要求:
1、申请自主实习的学生需填报《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申请表》(务必将信息填写完全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及《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带完整签字),于2022年3月2日前交本班辅导员,各班学委汇总本班实习意向并填写《教育学院2018级本科生实习意向统计表》于2022年3月2日交辅导员,报系主任和学院审核。申请集中实习的学生将由学院根据情况安排实习单位。
2、学生确定实习地点以后,填写《实习计划表》由各班学委汇总报学院。
3、学生需在2022年4月25日前上交《实习鉴定》(一式两份)(见附件模板)和《实习报告》(见附件模板)一份。《实习报告》的字数不少于2500字,全部要调整好格式后打印。
《实习鉴定》的填写: “实习时间”填写(2022年3月7日- 4月17日),“个人鉴定”本人填写,“实习单位”鉴定意见必须要有实习单位签字盖章,“学院实习指导教师成绩”由校内指导教师填写。
附件:《河北大学教育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申请表》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
《教育学院2018级本科生实习意向统计表》
《实习计划一览表》
《实习鉴定》
《实习报告》
实习鉴定模板.doc
《河北大学本科生实习报告》.doc
教育学院2018级本科生实习意向统计表.xlsx
教育学院本科生自主实习申请表.doc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学生自主实习安全责任书..doc
实习计划一览表.doc
教育学院
2022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