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管理专业非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045101。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设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管理专业立足河北、面向全国,结合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实际需要,聚焦基础教育行政管理、中小学学校发展、教育信息化、中等职业教育等现实问题,培养面向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高素质管理人员,在基础教育和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行政管理、中小学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管理等方向形成鲜明特色。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补偿及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成本测算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教育管理专业(代码:045101)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拟收费标准如下:
非全日制16000元/生,学制3年。
待上级批复后,拟从2027级新生入学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6年 5月20日24:00前与河北大学教育学院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告时间:2026年5月14日至 5月20日。
联系电话:0312-5079334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2026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