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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心理健康教育(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教育 拟收学费标准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05-14 09:37:35     作者:本站编辑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非全日制硕士专业代码045116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设有教育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教育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心理学2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教育硕士、应用心理硕士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形成了比较完整的学科专业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

 

心理健康教育专业硕士以河北大学悠久的教育学科传统为根基,依托教育学院雄厚的师资力量和丰富的心理学学科资源,致力于培养具备扎实心理健康教育理论基础、较强心理辅导与咨询实践能力的复合型专业人才。面向在职教师及心理健康相关领域从业者,以“理论与实践并重、学习与工作兼顾”为原则,打造服务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的专业人才摇篮。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等五个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冀教财〔202117号),河北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印发的《关于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210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高校自主定价项目定价行为的紧急通知》(冀发改公价〔2022841号)等文件规定,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成本补偿及非营利性原则,通过成本测算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我校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代码:045116)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拟收费标准如下:

 

非全日制16000/生,学制3年。

待上级批复后,拟从2027级新生入学开始执行新的收费标准。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对以上收费标准如有建议或意见,请于202652024:00前与河北大学教育学院联系,并提交书面材料。

 

         公告时间:2026514日至 520日。

 

         联系电话:0312-5079334

 

   

 

河北大学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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